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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喜歡發表意見,也鼓勵辯論,所以關於國家定位、社會議題、外交局勢... 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以色列這裡沒有藍綠,但分左右,關於屯墾區是否合法,也有不同的看法。

所謂的屯墾區,是指在撒瑪利亞和猶大地區興建的住宅區,多半住在那裡的人是猶太人。而這裡的「撒瑪利亞和猶大地區」,也就是媒體常說的「西岸」。許多人認為「西岸」是巴勒斯坦人的領土,那麼猶太人在那裡居住,不就是霸佔巴勒斯坦領土嗎? 所以世界上很多國家會用「被佔領區occupied territory」來稱呼西岸。正因如此,以色列政府前後兩次委任專家學者就屯墾區的合法性問題提出報告。2005年3月提出的這份叫作沙宣報告,因為負責人的姓是沙宣(對,沙宣是猶太人的姓,美髮大師也是猶太人。這個字的意思是喜樂),2012年6月提出的報告則叫做利未報告,同樣也是因為提出報告的主要負責人姓利未。

沙宣報告的特色比較是從每個屯墾區的歷史、 使用土地的歸屬、國家哪些部門參與、是否核准及撥款協助開墾...等具體事證著手,探討過程中的瑕疵和問題。它的結論是,許多屯墾區的核准過程不完全,或是根本不存在,而政府許多部門卻配合接水電和提供教育服務給這些屯墾區的居民。它也認為有相當比例的屯墾區是建築在巴勒斯坦私人領土上。不過,沙宣個人十分左傾,許多人認為這份報告不夠客觀,而報告提出了之後,屯墾區的問題還是依然存在。

由於國際社會(特別是最近的美國)還是持續對以色列興建或是擴建屯墾區很感冒,所以納坦雅胡總理在今年一月又委任了一個三人委員會來研究這個議題,同時對沙宣報告做出回應。委員會的負責人是Edmond Levy,他是以色列最高法院的退休法官。另外兩位則分別是退休女法官和男律師。利未報告比較是從宏觀的角度來處理歷史、法律和土地歸屬問題,特別也包括了國際法。

利未報告談論的是,西岸到底是誰的? 如果它是以色列從某個主權國家搶奪來的,那麼它就是被佔領地。問題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奧圖曼土耳其帝國戰敗,把整個以色列地(或叫巴勒斯坦地區-政治立場不同的人就會用不同的說法)交給了英國託管,當時也經過了國際聯盟(聯合國的前身)的認可。1947年11月29日,聯合國通過了分治決議之後,也就是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各自建國,以色列歡欣鼓舞地預備建國,巴勒斯坦和阿拉伯聯盟決定打仗。所以當英國離開以色列地的時候,這塊土地上已經有一個以色列國,但西岸加薩等原本要給巴勒斯坦建國的地區,並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

後來當雙方停火時,埃及佔領著加薩走廊,約旦佔領著西岸(撒瑪利亞和猶太地區)和耶路撒冷的一半。巴勒斯坦人還是沒有自己的國家。

1967年,以色列發動六日戰爭,埃及佔領的加薩走廊和約旦佔領的西岸和東耶路撒冷,都被以色列收復(或稱之為佔領)。後來以色列和埃及簽訂和平協議,把佔領的西乃半島歸還給埃及,但埃及不願意接受加薩走廊。約旦也在1988年公開放棄西岸的主權,也剝奪了西岸人民的約旦公民權。

那麼,阿拉法特領導的政府呢?

1993年的奧斯陸協議,認定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PA擁有西岸部分地區的主權,並且要求在未來五年內就許多爭議性問題達成協議。2000年,美國總統柯林頓邀約了以巴領導人在大衛營協商。可惜和談沒有結果,並且之後就爆發了第二次巴勒斯坦民族起義,使得奧斯陸協議對雙方的約束力已經幾乎消失。從以色列的角度來看,阿拉法特一方面和以色列簽訂和平協議,一方面從監獄裡放出哈瑪斯的恐怖份子,讓他們去對付以色列。他還從其他阿拉伯國家私運軍火進入巴勒斯坦,根本是一個不值得信任的政治人物。也有PA內部的官員表示,如果在大衛營阿拉法特接受了以色列總理巴拉克提出的優惠條件,和以色列簽訂了和平協議,阿拉法特擔心自己回國之後會被激進份子暗殺。況且,簽了和平協議就必須負責,也就是要管得住巴勒斯坦的恐怖份子。對穆斯林而言,佔領穆斯林的土地就應該以聖戰回應,阿拉法特無法成為穆斯林世界的千古罪人。

不只如此,巴勒斯坦內部的政治鬥爭也很激烈。2006年的國會大選,哈瑪斯勝選,引發國際社會嘩然。因為哈瑪斯的背景是穆斯林兄弟會,也就是激進的反以色列勢力,聯合國也把哈瑪斯歸為恐怖組織。長話短說,在國際社會的強大壓力(不給巴勒斯坦政府補助款)之下,以及法塔赫與哈瑪斯兩派火拼之下,目前的加薩走廊被哈瑪斯管理(法塔赫大概都逃到西岸了),西岸則被法塔赫管理,而早該改選的國會和總統大選,也一延再延。

所以,利未報告認為西岸根本是有爭議的領土,而不是曾經隸屬於某個主權國家的領土。所以不該被視為「被占領區」。利未報告認為,即使根據國際法,在西岸興建的屯墾區也不算非法,所以報告中建議政府把之前認定為非法的屯墾區陸續合法化。

由於利未報告還沒有英文翻譯,所以我只能根據國際媒體的說法來解讀。從這兩份報告可以看出猶太人對這個議題有很分歧的看法,而屯墾區的合法與否,也影響著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的生活福祉、國際社會觀感、和以色列人與政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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